壓縮機的運轉要求
壓縮機首次負荷運轉是在空車運轉和吹洗完成后進行的。壓縮機應按以下要求進行負荷運轉:
1、開車后逐漸關閉放空閥或油水吹除閥,在壓縮機的1/4額定壓力下運轉1小時;在1/2額定壓力下運轉4-8小時。
2、壓縮機在最小壓力下運轉,無異?,F象后,方得將壓力逐漸升高;
3、對于大型高壓壓縮機,在公稱壓力下的運轉時間不得少于24小時;
4、運轉過程中,檢查下列項目:
(1)潤滑油的壓力、溫度和供油情況。油壓在送入分配管系之前不得低于1公斤/厘米2。曲軸箱或機身內潤滑油油濕應為:有十字頭的壓縮機不得超過60℃。無十字頭的不得超過70℃。
(2)壓縮機運轉平穩(wěn),各運動部件聲音應正常。
(3)測量進、出口水溫和檢查冷卻水供應情況,冷卻水不允許斷續(xù)地流和有氣泡及堵塞等現象。冷卻水排水溫度不得超過40℃。
(4)各連接法蘭部分,軸封,進、排氣閥、氣缸蓋和水套等,不得漏氣、漏油、漏水。
(5)進、排氣閥的工作應正常,安全伐靈敏。
(6)各連接部分不得有松動現象。
(7)測量各級排氣溫度和壓力數值應符合各技術條件的規(guī)定。
(8)電動機發(fā)熱情況及電流值應符合規(guī)定。
5、運轉完畢后,拆檢下列項目:
◆拆卸各級氣閥,各級氣缸前蓋,檢查氣缸鏡面摩擦情況,如有摩擦痕跡時應找出原因。
◆檢查活塞桿表面摩擦情況,不應有磨痕及拉道現象。
◆拆卸各級氣閥,檢查閥片與閥體的貼合情況,伐片如有裂紋時,以備件換之。
◆檢查十字滑板、與機身導軌摩擦面的摩擦情況。
◆拆卸連桿大頭瓦、十字頭銷,檢查摩擦面的摩擦情況。
◆更換機身內潤滑油。壓縮機初次運轉后;由于機件各處進行磨合,和潤滑油的清洗作用,有大量細碎的金屬粉末進入潤滑油,因此,機器經過24小時的工作后即應更換全部潤滑油。運轉200小時后,再次換新油一次。更換兩次后,按定期維修要求換油。
為了使靡合均勻,初次運轉時必須使各處有充分的潤滑油。